历史文化是城乡的灵魂,是增强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根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与智慧之源。
青海是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各民族创造出了风格迥异、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特征鲜明;古文化遗址、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优秀工业遗产建筑、名人故居、古树名木等不可移动文物分布较广。这些都是不可再生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是连结各民族情感纽带和各民族繁衍生息的实物见证,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随着城乡建设不断向现代化迈进,如何平衡好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各地都面临的新课题。
日前,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底数,基本建立各级保护名录和保护清单,基本形成省、市州、县三级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到2035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和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重点工作任务》深刻把握新时代新阶段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规律,充分体现青海特点,确立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基本方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全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和全面真实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青海故事为目标,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强化保护利用传承,坚持规划引领,开展普查认定和系统研究,推动有机更新和活化利用,强化保护管控,弘扬青海城乡特色历史文化。建立健全管理、标准、奖励激励、资金保障、社会参与、考核问责、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刻认识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主动扛起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工作保障,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确保全省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全面保护和传承。